(四)笔试(占总成绩40%)
1. 笔试考试(满分100分):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:1.2,未达到比例的,相应递减招聘名额。考试科目1门(客观题80分、主观题20分),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、党建知识、基层治理、群众工作等。笔试时间暂定4月20日上午,具体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、地点为准。